本报讯(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蓝雅贞)近日,漳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八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。在执行局办公室内,被执行人黄某的家属当场支付赔偿款8.2万元,与残疾申请人陈某达成和解。
2017年9月,身有残疾的陈某将一批金饰及现金1万元交由黄某保管。后黄某声称金饰遗失,陈某及其家人多次催讨未果,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。经派出所调解,双方约定黄某限期赔偿金饰折价款及归还现金,合计8万元,黄某同时出具欠条交陈某收执。然而,约定期满后,黄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。
陈某无奈诉至漳浦法院。法院判决支持陈某诉求后,因黄某逾期未履行,陈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发现黄某名下无存款、房产及车辆,属典型的“零财产”人员。更棘手的是,黄某长期隐匿行踪,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。执行法官虽多次走访其户籍地村委会,并动员亲属督促其履行义务,均未取得进展。
转机出现在今年全国助残日前夕,申请人陈某的丈夫发现黄某返乡线索,立即联系执行法官。闻讯后,法官迅速行动,成功将黄某控制并拘传到案。面对执行,黄某仍以“无力偿还”为由推诿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。
拘留期间,执行法官积极联系黄某家属,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并着重强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。在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后,黄某家属表示接受调解,并有意愿代为偿还。调解过程中,双方一度情绪激动,陷入僵局。法官巧妙地采取“背靠背”调解方式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最终双方达成共识。黄某家属代为支付赔偿款8.2万元(含利息),当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。至此,这起困扰当事人八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